火雷噬嗑
【原文】噬嗑①;亨。利用獄。
【譯文】噬瞌卦:通泰。利于訟獄。
【注釋】①噬嗑,卦名。本卦為異卦相疊(震下離上)。上卦為離,離為陰卦;下卦為震,震為陽卦。陰陽相濟,剛柔相交。像剛齒破物,柔舌試味,齒舌配合,去粗取精,比喻人恩威并用,嚴明結合。所以卦名曰噬嗑,即咀嚼。
【原文】《彖》曰:頤中有物曰噬嗑①。噬嗑而亨。剛柔分,動而明,雷電合而章②。柔得中而上行③,雖不當位,“利用獄”也。
【譯文】《彖辭》說:口中含物而咀嚼之,所以卦名為噬瞌。其卦辭說:“通泰”。本卦下卦為震為雷為陽,上卦為離為電為陰,所以說剛柔相濟,雷電交合,光彩炳然。喻人敢于行動,而明察機宜。六二之爻居下卦中位,六五居上卦中位,陰柔居處恰當而漸次上升,雖六三、六五陰爻處于陽位,但無大礙,所以說:“訟獄仍能取勝”。
【注釋】①頤,腮。頤中有物,猶言口中含物而咀嚼之。
②“雷電合”句,本卦下卦為震,震為雷,上卦為離,離為電。下震上離是為“雷電合”。章,顯明,此處指雷電閃熠。喻人行動明察。
③“柔得中”句,本卦六二、六五陰爻為柔,分居上下卦的中位,是為柔得位。六二、六三、六五皆為陰爻,由六二而漸次上升至第五位是為柔上行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電雷①,噬嗑。先王以明罰勑法②。
【譯文】《象辭》說:本卦下卦為震為雷,上卦為離為電,雷電交合是噬嗑的卦象。先王觀此卦象,取法于威風凜凜的雷、照徹幽隱的電,思以嚴明治政,從而明察其刑罰,修正其法律。
【注釋】①電雷,原作雷電。據項安世引漢石經移正。本卦上卦為離為電,下卦為震為雷,先電后雷,詞序當如此。
②勑,《釋文》:“勑,《字林》作敕。鄭云:‘勑猶理也。’一云‘整也’。”修正,整理。
【原文】初九:屨校滅趾①,無咎。
《象》曰:屨校滅趾,不行也。
【譯文】初九:拖著刑具,磨破了腳趾,但沒有大的災難。
..《象辭》說:拖著刑具,磨破了腳趾,小懲則可大戒,使之不重犯過錯。
【注釋】①屨,漢帛書《周易》作“句’,屨、句古通用,均當作婁,曳、拖之意。校,術制囚人的刑具,加于頸者謂之枷,加于手者謂之梏,加于足者渭之桎,通謂之校。這里的校,指桎。滅,傷破、磨破。
【原文】六二:噬膚滅鼻①,無咎。
《象》曰:噬膚滅鼻,乘剛也②。
【譯文】六二:大吃鮮魚嫩肉,遭受割鼻之刑,但沒有大難。
《象辭》說:大吃鮮魚嫩肉,遭受割鼻之刑,因為六二之爻居于陽爻之上,像人享受非分之福。
【注釋】①噬,嚙,咀嚼。膚,《釋文》引馬融注:“柔脆肥美曰膚。”《儀禮?士聘禮》:“膚,鮮魚,鮮豬。”鮮美之肉皆可稱膚。滅鼻,遭受剖鼻之刑。
②乘剛,此以六二爻象、爻位為據。六二陰爻為柔,凌駕予初九陽爻之上(陽爻為剛)。
【原文】六三:噬臘肉,遇毒。小吝,無咎。
《象》曰:遇毒,位不當也。
【譯文】六三:吃臘肉,中毒。碰上了麻煩,但不十分嚴重。
《象辭》說:中毒,因為六三陰爻居于陽位,像人不稱其位。
【原文】九四:噬干胏,得金矢①。利艱貞,吉。
《象》曰:利艱貞吉,未光也。
【譯文】九四:啃吃骨頭,發(fā)現(xiàn)骨頭中有金屬箭頭。卜問艱難之事,結果是吉利的。
《象辭》說:卜問艱難之事,結果是吉利的,但目前仍處于艱難之中,尚未進入光明之境。
【注釋】①胏(zǐ子),帶骨頭的肉。干胏,即干肉。金矢,金屬箭頭。
【原文】六五:噬干肉,得黃金①。貞厲,無咎。
《象》曰:貞厲,無咎,得當也。
【譯文】六五:吃干肉,發(fā)現(xiàn)金屬箭頭。卜問得危險之兆,但最終可以無災禍。
《象辭》說:卜問得危險之兆,但最終可以無災禍,因為六五之爻居上卦中位,位象得當,可以化險為夷。
【注釋】①黃金:義與金矢同,此同義異文。
【原文】上九:何校滅耳,兇①。
《象》曰:何校滅耳,聰不明也。
【譯文】上九:肩上扛著大枷,磨破了耳朵,兇險。
《象辭》說:肩上杠著大枷,磨破了耳朵,因為其人不聽勸阻,觸犯了刑律。
【注釋】①何,借為荷,背負。校,指枷。加于頸脖上的刑具。滅,磨破。參見前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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